情況部於112年7月17日通知佈告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利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自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,相關規範與因應辦法如下:

為使政策順遂推動並削減實施過程當中的爭議與誤解,情況部於律例通知佈告前,即與公會及旅宿業者展開政策溝通,透過說明會與定見徵詢等體例,廣納業界聲音,本次限制一次用旅宿備品的政策,焦點理念並非「禁止供應」,而是倡導「不主動提供」,即不將一次性備品作為標準房務備品擺設於房內,改為消費者如有需要時再供應,以改變過去「主動供應、無論是不是需要」的慣性模式,進而減少資本浪擲與垃圾產生,環境部在政策計劃階段即關注到旅宿業對服務品質的重視,是以在律例設計上保留彈性空間,使業者得以在符合律例原則下,根據住客需求彈性供給個人化辦事,統籌搭客住宿體驗與環保方針。

情況部提示,旅宿業者要揭露相關資訊,於官網或民眾訂房時清楚說明備品供給體式格局,並依民眾需求供應個別品項,如民眾入住時發現遺忘攜帶,業者照舊可以依民眾需求供應備品。

經調查有些旅宿業者為晉升辦事便當性,習慣將牙刷、梳子、刮鬍刀等一次性備品以「組合包」形式提供,即使消費者僅需此中一項,其他物品亦會被拆封、利用甚至遭棄置,造成資源浪費與情況肩負,為改良此現象,情況部倡導業者調整供給模式,鞭策「需要什麼、提供什麼」的單項備品供給原則,消費者如忘記自備備品,可自動向櫃檯或指定服務區域提出需求,由業者提供所需品項,避免一次提供多樣物品。

2、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、浴帽等六種小我衛生用品不得於客房等營業場合擺設。但於其從屬設施、服務舉措措施、客房以外之經營舉措措施擺設者不在此限,如SPA、三溫暖、游泳池、按摩設施、健身房等。

一、不得供應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、潤髮乳、洗澡乳、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。此外,旅宿業除於訂房時提示民眾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外,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小我衛生用品,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,由其免費或販售供給。旅宿業可於盥洗沐浴室改以擺設大於180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,供消費者利用。別的,有77.2%的受訪者默示支持管束政策,但仍有12%表示不支撐,將會持續增強宣導。

另外,情況部資源輪回署律例實行約半年閣下(6月10、11日),針對全國18歲以上民眾,進行一次用旅宿用品管束政策意向查詢拜訪,查詢拜訪成績顯示有57.7%示意正本就會自備,31.6%會合營新劃定自備,故近9成的民眾會自備小我衛生用品。如果未帶小我衛生用品有56.4%會向飯店采辦,其中近9成願意購買個體商品,所以呼籲旅宿業者依顧客需求供應個體品項的商品。

以上訊息由環境部供給

泉源減量的旅宿用品政策強調「可依需求供應」七成民眾支撐

Yahoo奇摩新聞訊息快遞
更新時間
離婚證人

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BA%90%E9%A0%AD%E6%B8%9B%E9%87%8F%E7%9A%84%E6%97%85%E5%AE%BF%E7%94%A8%E

專訪/饅頭媽要「戲說一姐」做便當!陳小菁當8孫阿嬤霸氣掌金權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albertsw531e 的頭像
albertsw531e

大旱望雲霓

albertsw531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0)